第697章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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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紧接着。
  法警打开了法庭的侧门,将赵德柱的儿子,赵富贵等人带上了法庭。
  这些卖瓜的人……
  全是赵德柱等老人的后辈,多为子嗣亲侄。
  上庭之后。
  公诉人立即上前,对众人的行为展开了控诉。
  他们控诉的内容……
  自然是赵富贵等人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,对其进行销赃。
  触犯了掩饰、隐藏非法所得、犯罪所得罪。
  流程和之前的一样。
  张玮见状,也随之上前,为己方当事人辩护道:“尊敬的审判长,各位审判员,在此案中,我方当事人和赵德柱等老人关系特殊。”
  “老人们所偷取的南瓜,他们固然知情,但却是念及老人们腿脚不便,无法前往镇上,因此代劳帮忙出售南瓜。”
  “这是出自父子天伦,且南瓜虽属犯罪所得,但金额不大,罪行较轻,使用的条例应当是拘役,而非有期徒刑。”
  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……
  是对赵富贵等卖瓜者,按照卖瓜的数量多少判处65人一年至一年零三个月的有期徒刑。
  对于这种犯罪……
  他的建议,其实是将其转改成拘役,而非缓刑。
  在对于犯罪的判处上,分为死刑、无期徒刑、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和缓刑这几类。
  其中最轻的刑罚是管制。
  针对的是犯罪行为轻微,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人。
  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,进入特定区域、场所,接触特定的人。
  通常是处以一个月以上,六个月以下的管制。
  而赵富贵等人的行为……
  是明知赃物的情况下,持续贩卖出售,无法争取到管制。
  最适合的……
  就是拘役。
  拘役通常是在六个月以上,两年以下。
  关押在看守所,但每个月可以有两天的回家时间。
  和缓刑的漫长考核期有着显著的不同。
  拘役的时间短,没有考察期,拥有两天回家的自由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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