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8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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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柳春草,你搞什么名堂?你怎么这么卑鄙?还想栽赃陷害我吗?”陶娟大声嚷嚷道。
  “陶娟,你买裤子不给钱还有理了,幸亏我们想起来,是你把裤子给拿走了,要不然这六十多块钱,可就白瞎在水里了。”柳春草也没客气。
  “别吵了,你俩这样也吵不出结果。”小队长现场制止了他们。
  “柳春草同志,陶娟否认来过夜市,你确定她到你这儿来过,而且还拿走了三条牛仔裤吗?”小队长先问柳春草。
  “确定呀,我和安庆红亲自接待的她,还跟她瞎聊了几句呢。”
  安庆红也点头。
  看到两位小老板都指认陶娟,大家伙似乎也看到,陶娟刚才过来买东西的情形,都你一言我一语的作证。
  “这女的来过摊子。”
  “就是她没错。”
  看到大家言之凿凿,陶娟差点晕倒,这都是些什么人呀,她的确是来过夜市,不过没来过柳春草的摊子。
  这些人怎么能睁着眼睛说瞎话?
  在这一瞬间,陶娟似乎忘了,其实在她的计划之中,也准备要诬陷柳春草,只不过还没来得及实行而己。
  --
  作者有话说:
  第170章 先发制人
  柳春草和安庆红都站出来,指认陶娟。
  再加上周围热心顾客的证词,负责抓捕陶娟的小队长,很快就得出结论。
  陶娟的确是来过柳春草他们的摊位,一番寒暄之后,取得了柳春草的信任,从她手里拿到了三条牛仔裤,然后一去不复返。
  如果说,陶娟一开始就承认,从柳春草他们摊子上拿了牛仔裤,那还可以找借口说,自己忘了给钱。
  可陶娟从一开始就竭力否认,甚至都不愿意承认自己来过夜市。
  在这种情况下,又从她的宿舍里边搜出了失窃的裤子,反而可以确定,陶娟一开始就是奔着盗窃去的。
  陶娟百口莫辩,越描越黑,到了这个时候,她才了解到,被人冤屈是何等的滋味儿。
  “你们不能带我走,我要找我爸爸。”陶娟还挺聪明,知道硬抗争也没用,还不如找家里人来帮她善后。
  “找爸爸?”小队长看了陶娟一眼,对陶娟这种行为嗤之以鼻,“放心,只要调查清楚,我们会第一时间帮你通知单位,通知家里的。”
  看到陶娟终于被带走,柳春草几人一起鼓掌,“恶有恶报。”
  围观的顾客们不明所己,也跟着一起凑热闹,“恶有恶报。”
  看到人民群众对自己的工作这么支持,小队长很感动,他庄严回头,给大家伙敬了个礼。
  善恶终有报,他们这些人就是维护公理和正义的。
  眼看着陶娟被带走,柳春草这才笑着对剩下的顾客说道,“感谢大家帮忙作证,替我们挽回损失,我这还有几条裤子,现在五折甩卖。”
  顾客们一听就疯了,没想到帮忙作证还有这么大的好处,大家伙你争我抱,很快就把摊子上的货物抢购一空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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