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6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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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而丁小华开的铜锣湾,生意就一言难尽了。
  “我在门口瞅了半天,他们家卖的是宽肩西服大裙子,大家伙嫌贵,这么长时间一桩买卖都没成,估计连裤子都得赔光。”阿三笑呵呵的说道。
  这两天,丁小华可是酸甜苦辣咸都尝了个遍,心情也跟坐了过山车似的。
  早先她以为春风服装店没生意,还特地跑去嘲讽了人家一番,没想到柳春草就跟变戏法似的,生意转眼就火爆起来。
  反倒是铜锣湾生意越来越差,现在已经是没人上门了。
  “怎么会这样?我明明都是精挑细选进的货,为什么卖不出去?”
  丁小华坐在店里发起了脾气,店员们都不敢说话,只有张老板跑过去安慰她。
  “你进的这些衣服太时髦,省城的人太土气,欣赏不来,要想赚钱,你就得听我的。”
  只要丁小华不惹事,张老板还是愿意哄一哄她的,毕竟是小娇妻嘛。
  “你有办法?”丁小华半信半疑。
  “当然有办法,要想富,你就得……”张老板神秘兮兮的说了起来。
  “这么干是办犯法的吧?”丁小华有些害怕。
  “嘿嘿,想要逃脱法律的惩罚也很简单,现在这个店面是落在你名下,你可以把法人让给别人做呀,一旦出了问题,你把责任都推到法人身上就好了。”
  --
  作者有话说:
  第199章 坑死人不偿命
  风险都与机遇并存。
  而按照张老板的说法,就可以规避风险,只攫取利益,丁小华当然求之不得。
  一般来说,店铺的老板就是法人。
  但是也有法人,并不是店铺的老板。
  因为法人要承担店铺的法律责任,也就是说,如果店铺的经营不合规,触犯了法律,相关部门就会来找法人的麻烦。
  所以有些老板,就会找其他人来担任法人,逃避责任。
  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担任法人。
  至少得当事人自己愿意,才可以。
  张老板话音刚落,丁小华就动了心,刚才她也听明白了,这法人如果跟老板分隔开来,就是个顶缸的角色,谁那么傻,会来替他顶缸呢?
  丁晓华皱着眉头思考起来,还别说,真让她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人选。
  “我知道让谁来当铜锣湾的法人了,我继母最合适,她这人贪心,只要给她钱,她什么都肯干。”
  丁小华原本就看不上李月妹,进城见了大世面之后,更是以城里人自居,所以坑李月妹,她一点心理负担也没有。
  看到丁小华终于做出了决断,张老板觉得十分满意,虽然丁小华的资质差了一点,不过跟着他学了半年,还是有进步的,属于可造之才。
  这两个人筹划到得意之处,禁不住笑了起来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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